浅谈国有贸易企业的内控管理

   【摘要:这些年来在快速扩张战略指引下,一些地区个别国有企业盲目追求业绩,在经营内控不健全的情况下,盲目追求规 模,甚至违规操作“大宗商品融资性”贸易,用诡言浮说的业务量虚增经营规模和营业收入,致使经营受骗、国有资产流失。
 
   关键词:国企;贸易企业;内控;管理
 
   近年来,个别国有贸易企业利用资金优势,与中小企业存在“融资、回报、规模、业务模式”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国资委对央国企开展供应链贸易、供应链金融等行为陆续加强了监管、规范,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和措施,着重要求央国企经营要以主业为基础,加强风险控制从事真正的贸易等。特别是2023年10月发布《关于规范中央企业贸易管理严禁各类虚假贸易的通知》,明确央企严禁各类“虚假贸易业务和在内控机制缺乏情况下开展贸易业务”,十不准”的颁布虽是针对央企,但随着各级国有企业对经营风险的把控提升,各级管控部门也将各级国有贸易企业的管理等同于央企,同样适用于以上管控制度。
 
   国有贸易企业的“内控机制”可概括为国有贸易企业内部的“模式管理、流程管理、负面清单管理、监督监管、客商管理、合 同管理、货权与货物管理、货款资金(票据)管理等”多个方面,是国有贸易企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对关键环节、重点内容进行规范。其中“模式管理、流程管理、负面清单管理、监督监管”是属于贸易业务过程的上层设计,而“客商、合同、货权与 货物管理、货款资金(票据)”则表现在具体业务的过程管控。
 
浅谈国有贸易企业的内控管理
 
   一、国有贸易企业内控机制的上层设计(业务模式、业务流程、负面清单、监督监管)是开展国有贸易企业业务经营活动的基础。
   “业务模式管理”,是通过企业分析自有主业业务、优势资源,通过社会大数据、企业历史数据分析,规划贸易业务的方向,规范企业什么样的业务可以做、做什么样的业务用什么样的方法,是建立在贸易企业对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定、自身特点的认知基础上,上升到企业制度的决策。
   与“业务模式管理”相配套的是“业务流程管理”,则是物贸企业在业务过程的各个环节、工作岗位的设计和细分,使每个环 节都对应明确的岗位、明确的人员、具体的岗位职责,通过岗位的精准定位与具体的职责,真正实现贸易节点的定位、精准化的设定,确保实现每项工作的具体、有序、协同、全过程无遗漏开展,形成各个环节的人、节点、职责真正意义上促进物贸企业规范化、效益化的标准化流程管理。
   “贸易业务的负面清单”是建立在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定、企业规章制度之上的,根据贸易企业经营历史数据、典型案例的剖析,对业务流程场景进行分解、分析,保护贸易企业经营、规避财税、合同签订、货物(货权)安全、资金、经营过程等风险的,以制度形式规定贸易过程的不可为行为清单,它具有强制性,是贸易业务的“黑名单”,是贸易业务的基础。
   “监督监管”是规范贸易业务的管理、纠错机制,物资贸易企业,应设立专门的部门和人员对各岗位、各流程、各节点的工作进行监督,以监督提升业务活动的质量,对监督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查办、整改。对于新市场、新法规、新业态等情况,应提出对流程、制度修改措施,以有利于企业贸易适应外部环境,确保物贸企业业务全过程管理质量和管理效能持续提升,促进和保障贸易全过程管理的合规性、科学性和实效性。
   当然贸易企业的上层设计还应包括考核、评价体系,它是对业务活动的总结和对客户、人员、业务过程的评价,有利于企业积累经验,为下一轮经营活动的开展积累数据、打下基础。
 
   二、客商管理
   贸易企业的客商管理是业务活动的开始,解决“和谁做的问题”,是企业运用大数据工具、信息化、尽职调查等手段,实时 的、定期的、甚至动态的对下游客户、上游供应商、物流合作企业以及与贸易相关其他企业的性质、规模、资信、行业地位、履约能力、合作潜力等大数据资料进行综合评判、细维度监控、风险分析,及时发出风险动态预警,选择守信、良性、安全的 客商有助于规避经营风险,降低供应商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客商管理通常采用评级制,根据评级结果确定贸易活动的展开方式、规模、资金收付、合作期限等重要合同内容。
 
   三、合同管理
   通常企业合同管理定义为法律事务,由企业法务部进行合同管理,但是随着经济活动的复杂性和行业协同的普遍展开,仅靠法务对合同进行管理已不能适应贸易企业的经营要求,多部门“联动、预评估、综合评审”已成为当下国企贸易合同管理主要办法。由业务具体人对合同进行草拟并对合同实施效果在与法务、财务部门沟通基础上进行初步预评估,经所在部门对合同约定的业务过程、货物管理、货权、回款、收益、风险、是否形成闭环进行初步评估;法务、财务等职能部门针对法律层面、客户资信、资金付款(回笼)、收益、财税等专业性条款(问题)进行分析研判;分管责任人和财务总监再在企业范围内综合平衡众多合同的关系、确保整体经营风险可控、合理化收益等经营理念问题进行平衡评定;最后主要责任人进行最终评审,决定执行与否。如有些合同触及企业相关重大事项条款宜,需提交相关会议进行前置决策。
 
   四、货权和货物管理
   为确保货权的可控,贸易企业首先要建立严格的货物溯源机制,确保交易物未被质押、所有权清晰;第二建立仓储、质量 审核机制,选取可信的仓储、检测公司,通过对仓储公司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对账、盘存、检测检查,加强仓库现场巡视、严格履行合规审查流程对货权进行管控;第三在内部顶层设计上,将业务与货权的谈、确认、收(发)分离,建立物流过程第三方 (代理公司、检测公司)审核机制,利用信息化手段与影响货权管理方进行“财务、业务、货权、仓储、质量”的多方沟通渠道,做到按合同约定处理“货款、货权、仓储、质量”之间的关系,“货权释放证明”提格甚至高于合同管理。
 
   结语:国有贸易企业要实现发展和风险控制的有效统一,经营决策必须建立在合理发展的基础上,必须建立专业化、市场 化人才队伍,用专业人干专业事,立足市场,结合企业实际制定符合客观规律的企业发展规划,利用全过程信息化、数据化规避贸易风险。
 
   首先,以国资委《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关于规范中央企业贸易管理严禁各类虚假贸易的通知》和财政部等五部委《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规范性文件作为指导,分析突破各环节重大风险点,逐步优化深化,构建全面风险管理的“内 控体系”。
   其次,从制度抓起、从每个员工持续学习先进的业务专业知识、研判市场、先进的风险管理理念,从业务模式、流程出发,强化资金、货权管控意识,各岗位协同,立足岗位相互补台,分析贸易业务中各环节风险、重大风险,将内控管理工作始于业务、融入业务、制度、责任管理、企业决策,搭建全员全过程的内控体系。
   最后,强化内控体系刚性约束,加强对重要岗位授权管理、权力制衡,严格执行内部控制要求。国有贸易企业只有依法合规开展贸易业务,建立并严格落实严谨的“内控体系”,方能行稳致远、驰而不息。
 


文章来源:龙源期刊网,作者:马少华,图片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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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国有贸易企业的内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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