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巨头中国铁建旗下多家公司成“失信被执行人”

今年四月中旬的春风里,藏着一丝不为人知的寒意。《每日经济新闻》的记者,在长期深入挖掘之后,揭开了一个惊人的秘密。中国中铁(601390.SH,股价在6.15元的节点上摇曳,承载着1522.16亿元的市值),这家建筑业巨擘的多家控股公司,竟悄然出现在“失信被执行人”甚至“限制高消费”的名单之上。而被欠款的,多是那些在经济大海中飘摇的小微企业,他们被拖欠的金额,或许是几万、几十万,甚至是高达数百万的救命钱。
五月的鲜花尚未盛开,《每日经济新闻》的记者又在调查途中,揭开了另一层迷雾。另一家“中字头”的央企巨头——中国铁建(601186.SH,股价稳坐8.22元,市值高达1116.24亿元),居然也步入了中国中铁的后尘。其多家间接控股公司同样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并受到了高消费的限制。
在中国铁建间接控股公司的幕后,有相关人士向记者倾吐苦水,他们坦言,欠款并非出于故意,而是深陷“三方债务”的泥沼,部分诉讼案件也存在颇多争议,情况远比外界看到的更为复杂。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公司正在积极与小微企业磋商付款方案,并已开展专项行动,公开投诉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的资深教授林双林,以他独到的经济学眼光剖析了此案。他指出,这不仅仅是一起简单的欠款事件,更是一场“连锁债务”的风暴。在这场风暴中,小型供应商虽然是债权人,但却处于极为弱势的地位。林教授呼吁,业主方、央企以及这些小型供应商应坐下来,积极协商,共同制定还款计划,以期早日清偿这些拖欠的款项,让经济的车轮重新滚动起来。
 
央企旗下多家公司成“失信被执行人”
被限高案件合计超千起
中铁十七局集团、中铁十五局集团,均由中国铁建100%控股。
天眼查显示,截至7月26日,中铁十七局集团旗下的第一、第三、第五、第六工程有限公司,以及中铁十五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涉及限制高消费(来自法院公布过的限制高消费文书,不排除部分案件已还款)的案件数合计超过1000起。

此外,中铁十七局集团旗下的第一、第三、第五工程有限公司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案件数量均在几十起。

 
上述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失信情况包括: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其他规避执行、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以及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更为极端的是,有一家武汉公司曾申请上述一家央企公司破产,该武汉公司负责人7月10日向记者透露,双方已经和解。《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天眼查显示,中国铁建间接控股公司被欠款方申请破产的案件不只一起。
 
标的不大,但中小企业索要工程款难
自今年五月起,《每日经济新闻》的记者便通过各种途径,联系到了多位被中国铁建间接控股公司拖欠货款的供货商。他们的故事,像一部部辛酸史,揭示出商业世界中的不公与无奈。
“他们欠了我们整整一千万!”一位供货商负责人在六月与七月的交谈中,语气中充满了无奈与愤慨。自2019年起,他们便陷入了漫长的等待,尽管偶尔有些许回款,但大部分货款依旧如石沉大海,杳无音信。
另一位建材商行的负责人,声音中透露出深深的疲惫:“五十多万,欠了三四年。”幸运的是,他们最终拿回了款项,但其中的艰辛,恐怕只有他们自己知道。
山西某工贸公司的负责人,他的遭遇更是令人扼腕。他们为高速铁路项目提供设备租赁服务后,自2018年起,234万元本金及利息便被无情拖欠。“法院已经判决,但他们就是不付款。”负责人的话语中充满了绝望。即便投诉到国资委平台,即便继续向法院申诉,所得到的回应也只有冷漠与拖延。到了七月,虽然陆续收到了24万元的回款,但后续的还款却又中断了。他们只能无奈地等待法院的消息,继续追查子公司的财产线索。
类似的案例不胜枚举。山西某钢材公司的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与中国铁建下属企业有着数年的合作关系,为对方多个项目供应建筑材料。然而,800余万元的劳务和钢模板,对方付款却不到100万元。法院判决生效已经两年了,但对方账户却无资金可执行。这种无奈与绝望,几乎让人窒息。
还有贵州省的一家贸易公司和陕西省的一家环保企业,他们的遭遇同样令人同情。前者从2010年开始与中国铁建间接控股公司合作,款项却是2015年欠下的。现在还欠70多万元。从2019年开始强制执行,他们也申请了冻结。后者在2020年给中国铁建下属企业承建的武汉水利项目供货材料,本来说好3月份要付款,但一直得到的回应都是“甲方马上付钱”。
这些供应商的遭遇如同一面镜子,映射出商业世界中的残酷与不公。他们的正常经营活动因为长时间的欠款而受到了严重的影响。而当他们向欠款方寻求回应时,得到的往往只是冷漠与推诿。“他们说没有钱怎么还?”一位供应商无奈地引述欠款方的回应:“等有钱了会打过来。”
纵观这些拖欠货款的案例,我们不难发现它们大多集中在一些基建项目。这些项目本是国家发展的基石,却成为了供应商们的噩梦。我们不禁要问:在商业的洪流中,这些弱势群体的权益何时才能得到真正的保障?
 
业主拖欠还款,央企直呼无奈
实际上,中国铁建间接控股公司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等在微信、官网等公告了欠薪维权联系电话。
 
《每日经济新闻》的记者通过多重渠道,成功联系到了中国铁建间接控股公司熟悉此类欠款事宜的相关人士。
面对拖欠供应商货款这一棘手问题,中铁十七局集团一全资公司负责信访的相关负责人于 7 月 10 日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着重强调:绝非故意拖欠,实乃因复杂的“三角”关系,业主方欠款致使资金链陷入紧张之境。
上述负责人表示,央企与供应商之间的合作向来遵循合同约定进行支付。他阐释道:“我们与供应商订立合同后,定会依照约定的支付比例予以付款。当下,多数项目的支付比例已然达到了 90%至 95%,剩余的尾款通常需待项目结束,等待业主退还质保金、滞纳金等款项后,再统一支付给供应商。”
然而,关键症结在于业主或项目方未能及时向央企支付款项。上述负责人坦言,“三角”关系让资金流转变得错综复杂,“项目方或业主欠我们的钱款,致使我们无法及时给供应商结算剩余尾款或其他相关费用”。
他举例而言,公司在山西的一个项目已然完工并通车使用十几载,但项目方却迟迟未支付款项。“项目方以暂时资金紧张为由拖延支付,让我们企业暂且缓一缓。”负责人满怀无奈地表示,“类似情形并非一时所成,而是长年累月累积下来的难题。”
据其所述,该央企遭遇业主方拖欠的款项数额已然上亿(元),这些欠款主要源自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央企在项目初期往往还需垫付巨额资金。
项目起始时,央企总包会支付给供应商合同价款的 75%到 80%。然而,由于业主方资金紧张或回收艰难,致使项目完工后长时间无法支付剩余款项。“业主方那边资金紧张,或者是拿不回钱,就会转嫁到我们头上,(供应商)就告我们不给钱。比如说是恶意不给人家或者怎么着,这类情况根本不存在。”他着重强调,并非总包恶意拖欠,而是迫于外部因素的无奈之举。
为了舒缓资金压力并尽快支付供应商款项,该央企当下正在积极协调回收尾款工作。该负责人表示,“我们也在通过公司票据、贷款等方式筹措资金,逐步支付给供应商。只因数额庞大,所以只能一点一点支付”。
对于供应商对央企账户情况的质疑,该负责人明确回应:“我们公司的账户皆是公开透明的,法院在执行前定会进行详尽调查。不存在所谓的空账户或隐藏资金的状况。”
7 月 10 日和 8 月初,另一中国铁建间接控股公司负责媒体对接的人士称,公司的确面临困境:“首先,我们正在积极与小微企业协商相关付款方案,近期开展专项行动,公布投诉电话接受监督。其次法院公布的部分案件存在争议,有些尚在上诉阶段,不可贸然认定。”其进一步表示,夹在“三角”关系之中,央企亦是“苦不堪言”,“大部分压力尽数传导而来”。
他进一步指出,近期公司大力开展专项行动以解决问题:其一,对拖欠中小微企业的款项进行集中清欠。上述绝大多数涉及失信被执行人和“限制高消费”的案例,皆为已完工的项目。对于法院已然判决要求支付款项的案子,公司执行一个案例对应一个专项化债方案,明确还款的时间节点,采取的措施包括协商分期支付等。其二,在执行的案子由过往的竣工结算调整为竣工预结算,当中差别在于竣工结算是依照半年或者一年为周期,按照完工进度支付货款。竣工预结算是按照供应商完工过程支付款项,“(工程)完成了多少,检查质量合格,我就给你叫竣工预结算”。
除未收到业主方支付款项这一因素之外,他提及拖欠小微企业货款的另一缘由是一般基建项目牵涉两年到五年甚至更久的周期,在此过程中,业主方款项支付进度和工程进度出现不匹配,“业主拨款不会依照 100%计价支付,通常要留存部分,对我们阶段性支付比例大概是 80%。我们对下面供应商是按照百分百阶段结算。”换言之,当中存在 20%的支付缺口需由总包方设法解决。
建筑行业行情向好的阶段,总包能够通过不断承揽项目工程获取资金“活水”。然而现今,总包会更多地考量项目收益率,经营承揽的项目数量逐步减少。另外,在资金约束之下,当下业主方招投标项目模式也与往昔有所不同,他提及一个案例,有业主方欲建设一个基建项目,业主会拉上央企一同共同投资新的合资公司,待完工后由合资公司去运营项目,再在运营期结束后向业主移交。过往,通常是项目完工后,总包就将项目交付给业主。
某建筑央企下属公司人士刘琪(化名)于 7 月 25 日接受记者采访时,亦谈及类似现象,“诸多甲方的资金状况欠佳,他们一出问题,我们亦跟着遭殃。再下游的供应商或者包工头,人家不会去找业主,定然是找我们,我们不少钱都垫进去了。因近两年的资金流转难题,公司精简了不少领导岗位,也有小规模裁员,工资也时常比预定时间拖延半个月才发放”。由于项目业主付款滞后,施工企业向下游供应商付款会给自己带来资金压力,而近几年的行业态势,致使施工企业不会轻易动用其他资金进行结算,从而形成诸多欠款和诉讼,最后他强调:“但无论如何,农民工的工资是坚决不会拖欠的。”
刘琪称,在公共设施、基础建设项目上,价格近乎公益,偶尔还会有一定亏损,回款亦普遍迟缓,况且一旦项目方资金短缺,公司也难以催要。自己所在公司目前偏爱医院、学校类项目,只因此类项目资金使用规范,回款相对较快。
 
北大教授:三方构成“连锁债务”
尽早还钱是解决之道
在北京大学的学术殿堂中,有一位对中国财政、税收、债务等问题洞察秋毫的学者,他就是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教授、中国公共财政研究中心名誉主任林双林。曾经身为国务院医改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的他,如今以锐利的眼光审视着我国经济的脉络。
在夏日的7月17日和23日,《每日经济新闻》的记者有幸通过微信,与这位智者展开了对话。对于前述报道中揭示的中国中铁、中国铁建两大央企间接控股公司与小型供应商之间的账款纠葛,林双林一语中的,指出这恰恰是当下中国经济面临的一个棘手问题——“连锁债务”。
“连锁债务”,这并非我们常说的“三角债”。在林双林的解析中,“三角债”是业主方拖欠总包方的款项,进而引发总包方对小型供应商的欠款,它有着一种奇妙的平衡,债务可以在三方之间抵消,仿佛一场无懈可击的魔术表演。然而,“连锁债务”却远非如此简单,它如同一串错综复杂的锁链,一环扣一环,无法简单抵消。
林双林举例阐释道:“若业主方是地方政府,那么其拖欠的工程款项便构成了地方政府债务的一部分。”这种债务如同一座无形的大山,压得小型供应商喘不过气来。尽管他们是债权人,却在这场博弈中显得如此弱势,如同飘摇的小船在波涛汹涌的大海中随时可能倾覆。
面对这一困局,林双林呼吁业主方、央企和小型供应商应坐下来积极协商,共同制定还款计划,以期早日清偿这些拖欠的款项。他的话语中透露出对弱势群体的深切关怀和对经济健康发展的殷切期望。
与此同时,一些地方政府也在寻求解决之道。他们期待着经济的快速恢复,以此来稀释沉重的债务负担。而业主方们也可以采取更为积极的偿债方式,比如通过转让部分资产来偿还债务,这无疑为这场债务危机带来了一线曙光。
然而,解决这一问题并非一蹴而就。有业内人士透露,工信部已经设立了公开渠道来监管中小企业被拖欠货款的问题,供应商们可以直接举报。这一举措无疑为那些饱受欠款之苦的小型供应商们提供了一条维权的途径。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的政务服务平台上,“违约拖欠中小企业款项登记(投诉)”的在线办理功能如同一盏明灯,为被拖欠者照亮了前行的道路。
 
央企巨头中国铁建旗下多家公司成“失信被执行人”
 
近年来,工信部持续挥舞清理拖欠企业账款的利剑,致力于缓解中小微企业在资金泥沼中的挣扎。2020年7月5日,国务院以铿锵之力颁布第728号《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犹如一道法令之光,照亮了中小企业被拖欠款项的黑暗角落。机关、事业单位在向中小企业采购货物、工程、服务后,须在交付之日起30日内结清款项;即便合同中有其他约定,付款的最长期限也不得超过60日。这一规定,如同给企业注入了一剂强心针,让无数在困境中挣扎的中小微企业看到了希望的曙光。
为了将这份希望转化为实实在在的行动,2021年12月30日,工信部再次发力,印发《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投诉处理暂行办法》。这一办法的出台,不仅为中小企业提供了一条畅通的投诉渠道,更彰显了国家对于保障中小企业权益的坚定决心。
前述业内人士对此表示,相关方一直在积极处理拖欠中小微企业货款的问题,不遗余力地为这些企业排忧解难。在这场没有硝烟的战斗中,我们看到了国家对于中小企业的深切关怀与支持,也看到了中小微企业在逆境中顽强拼搏的希望之火。


文章来源:每日经济新闻,图片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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