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融局:外省市网络小贷不得在京开展线下业务
【EFEC导读】据了解,为规范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经营行为,促进互联网贷款业务平稳健康发展,7月17日,银保监会发布《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7月30日消息,今日,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称,由于存在不当营销宣传、转移责任等风险隐患,外省市互联网(网络)小额贷款公司不得在京开展线下小额贷款业务。对于此类行为,一经发现,金融局将采取相应措施,并将相关情况通报公司注册地监管部门。
据公告内容显示,近期,有部分外省市互联网(网络)小额贷款公司与第三方助贷公司合作在北京市变相开展线下业务,存在不当营销宣传、转移责任等风险隐患,极易引发群体性事件。北京市金融局再次提示社会公众不断提升风险防范意识和风险识别能力,谨慎参与此类金融行为,以防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据了解,为规范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经营行为,促进互联网贷款业务平稳健康发展,7月17日,银保监会发布《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其中线下贷款不属于《办法》规范的范畴。
《办法》指出,借款人虽在线上进行贷款申请等操作,商业银行线下或主要通过线下进行贷前调查、风险评估和授信审批,贷款授信核心判断来源于线下的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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