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信息安全,立法先行!来自香港的政协委员提出四点建议

【EFEC导读】快递行业用户隐私安全问题早就引起了全行业的普遍重视。
 
保护信息安全,立法先行!来自香港的政协委员提出四点建议

        “大数据产业发展十分蓬勃,我比较关心如何使其持续健康发展。如果因为信息泄露等问题,有一天老百姓不愿意支持大数据技术了,那么这个产业的发展也会面临问题。”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高锋集团董事局主席吴杰庄向《快递》杂志记者道出了自己的担忧。
 
        由于从事与大数据相关的工作,他今年带来的提案也与此有关——《发展大数据产业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大数据背景下的信息共享,在给人们带来生活便捷的同时,也威胁着个人的信息安全。
 
        以快递业为例来看,由于存储了大量的客户手机号码、身份证和家庭住址等个人敏感信息,用户隐私安全问题早就引起了全行业的普遍重视,圆通、京东等多家快递企业使用“隐私面单”,通过技术手段将快递面单匿名化。但即便如此,用户在使用时还是有所担心。
 
        更令人担忧的是,“比如,个人设置的密码如果出现问题是可以改动的,但每个人的指纹信息是无法改动的,如果你的指纹信息泄露给某家企业,这个有多危险?所以希望大家能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共同关注并解决这个问题。”吴杰庄举例说。
 
        面对大数据产业的未来发展,如何完善保护公民个人信息的措施?吴杰庄提出,在发展大数据产业的同时,应将保护公民个人信息放在首位。“加强与大数据相关的立法、制度和标准化建设,强化技术理论研究与传承,稳固大数据的根基。科技的发展应当是良善的,为人类幸福生活谋福祉,在数据应用层面应当遵循法律、伦理的要求。”
 
        具体怎么操作?吴杰庄也给出了自己的想法。他建议:
 
        一是,严厉打击个人信息违法犯罪。建议借鉴香港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在国内成立个人信息资料保护机构,负责监察相关法律切实实施,督促各界人士遵守相关法律,确保公民个人信息资料及隐私得到保障。
 
        二是,明确大数据产业发展战略。应尽快优化对大数据产业的战略规划,为大数据产业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高政府行政监管力度,兼顾产业发展和个人权益。此外,还应注意提高数据采集和处理的专业化、标准化程度,增强技术数据和实体经济的融合度。
 
        三是,出台适合产业发展和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法规。比如,出台相关法律法规保护用户的个人信息和数据安全;出台相关法律法规鼓励大数据产业有序发展;出台相关法律法规禁止大数据发展过程中企业之间的恶意竞争,包括恶意的数据不正当竞争、违法获取数据等违法行为。
 
        此外,除了法律法规的制约,行业自律也是一个重要的规制措施。可以借鉴相关认证机制,大力提高行业自律标准,让人们意识到自觉自发保护个人信息的重要性,从而实现自律与法律法规对个人信息的双保障。
 
        四是,政府监管部门应当加大监管执法力度。解决大数据产业发展中产生的诸多问题,要从提高个人的信息安全防范意识和加大企业的信息保护力度做起。但完善政府相关法律法规、提高政府的信息监管能力、发挥政府在净化和优化信息使用环境上的独特作用则更为重要。
 
        “将大数据融合起来确实能为老百姓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但作为这个行业中的一员,我也希望相关部门能尽快出台一些政策,让大数据产业得到更健康、更长远的发展。”吴杰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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